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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电话录音系统                                      富翁频遭血洗成负翁 维权路坎坷投资获赔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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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4 23:27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为了应对目前频发的“富翁遭洗劫”案,银监会8月5日发文收紧金融衍生品交易,“坚决反对没有限度的高杠杆的衍生品交易,反对没有限度的产品过分复杂化、没有透明度的衍生产品交易。对于已遭“血洗”、并在维权路上拼搏了一年多的金亮等人来说,银监会的文件来得有点儿晚,但好在他们的维权已在各界人士的帮助下步入了正轨。

  此前,迟迟不愿正面回应内地遭血洗富翁申诉的香港金管局向香港立法会议员陈鉴林表示,尽可能在3个月内看完所有投诉个案,以确定有无表面证据支持进一步立案调查,若投诉成立,不排除会进行内部调查。

  内地富翁惨遭“血洗”,骗局如出一辙

  金亮,此前的身份是网络公司老总,不过目前其主要身份是“香港银行受害者联盟”总联络人、Accumulator产品受害者联盟的维权网站“打折股票网”(www.dzgp.net)网站创办人。与本报此前报道的赖建平律师一样,他也是KODA(Knock Out Discount Accumulator,国内翻译为累计期权,是一种极其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通常合约的期限为一年。)产品受害者,亏损额约为一千万。

  2000年及2001年,金亮将自己打拼多年积累下来的190多万美元存入汇丰私人银行(瑞士)有限公司香港分行。2007年10月,金亮有意投资港股,遂请汇丰私人银行客户经理推荐几只股票。客户经理汤太太通过邮件向其介绍了一些股票和基金,随后又致电金先生,向他介绍一种“打折股票”。没想到,正是这短短10分钟的电话,竟不仅让金亮的千万财富一年后化为乌有,还倒欠银行23万港币。

  在那通电话中,汤太太向金亮介绍了一种产品,这种产品的购入价格比市场价低20%,建议金亮可购买1000股试试,同时强调“还有几分钟就关盘”。金亮当时认为,这只是一笔很小的投资,而其汇丰私人银行账户中的可用现金总共也只有3万多港元,即使损失了也亏不了多少,于是就当场答应了。此时,金亮的账户上存有港币24838元,美元987元以及其他价值约163万美元的票据、股票投资。

  三个月后的2008年1月22日,汤太太的电话让金亮大吃一惊。对方称他账户中的现金不够交割“2600(中国铝业)买股计划”。甚至卖出账户中所有其他资产,也不够支付合约总金额,要求他马上存钱。这个电话将金亮彻底搞晕。

  经过多方了解,金亮才知道自己在汤太太电话建议之下买的这种产品根本不是什么股票,而是金融衍生产品FA(Forward Accumulator,即累算远期交易),该产品的风险级别为所有投资产品中最高的,真实运作是这样的:假定金亮当初买入时中国铝业的价格是100元,金亮可以以79.6元的价格买入。当中国铝业价格涨到103元时,合约自动解除;不管该股票的价格涨到多高,金亮还有权利在未来的4个星期内,每个交易日以79.6元的价格买入1000股;但当中国铝业的股票跌到79.6元以下时,金亮仍要每天以79.6元每股的价格买入2000股,持续买入1年时间。

  这实际上是一种保证金交易,但金亮显然没有得到相应说明,“银行就自作主张把我账户中的所有已投资的千万资产拿去抵押,这是抢钱!”金亮说。得知这种产品的高风险之后,金亮向银行要求取消合约并赔偿损失,但是对方称合约无法取消,并告诉他原来的客户经理汤太太已于2008年4月调离。

  按照相关规定,电话中的口头授权是有法律效力的,当时理财顾问和金先生的电话录音则成为双方的唯一契约凭据。金亮遂索要该录音,但是直到合约结束一个月后的2008年11月3日,银行才告知金亮找到该录音,但金亮必须亲自到香港汇丰私人银行办公室才能听到。

  一天之后,汇丰私人银行对金亮的账户强行斩仓。待金亮到了香港艰难取到录音时,他账户中的财富已亏损殆尽,还倒欠了银行23万港元。

  超600亿港元KODA产品进入内地

  实际上,从晨报记者先后了解的多名投资者的陈述看,这些外资银行使出的销售手段极其相似,多是简单地通过一个电话,在投资者尚不清楚产品运作及其风险的情况下,就给投资者买入产品。事后半年左右,该“客户经理”或者“理财顾问”肯定会离职,然后银行往往以电话录音作为契约证据,为自己洗脱责任。

  “毫无疑问,香港不少银行遭遇信誉危机是肯定的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香港媒体的担心是完全合理的,因为不少银行或者至少是银行职员,肯定是在研究了两地法律漏洞之后,有意识地这么做。

  据金管局数据披露,截至2008年2月,香港市面上销售的Accumulator达1324亿港元。有投行报告指出,2007年本港销售的千亿Accumulator中过半卖给内地投资者。而意图如此明显的违规操作,香港金管局在事后只能表示,“香港并无法律禁止本港银行‘北上’揽客,有关行为是否违法仍需视当地法律。”

  而“当地法律”同样存在漏洞:虽然内地法律规定禁止外资银行在内地销售未经许可的金融产品,而KODA也并未获银监会批准,然而,销售银行早就有应对措施,销售人员往往会建议客户在海外注册空壳公司进行投资或利用在港的生意往来资金投资,以及邀请客户来港开私人银行户口。这样一来,销售银行、投资资金以及产品审批都在境外,投资者不受内地法律保障,一旦发生纠纷,救助途径少之又少,而银行则可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蒙混过关。

  据金亮估计,内地实际遭遇亏损的超过3000人,分别在星展、汇丰、花旗、恒生及荷兰银行等被“误导”开设私人银行户口投资KODA,损失金额数百万到上亿元不等,大多数人碍于面子、不愿与银行“闹僵”或者是等待时机而没有站出来投诉。实际上,如果按照金管局的数字,意味着超过600亿港元KODA进入了内地,按照人均两千万的受损额度,实际损失人数正好在3000人左右。如此众多的富翁群体,在维权的问题上却成了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

  维权路途坎坷,受害者成立联盟集体维权

  “这让我倾家荡产,甚至想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都没钱付律师费了。”金亮说。与本报此前报道中的赖律师一样,金亮也打不起官司,用赖律师的话说:“银行算准了我已经没钱起诉了。”

  据了解,香港法律规定境外人士(包括内地居民)在香港不能享有司法权利国民待遇,不能申请法律援助。假如香港境外人士在港控告香港人(包括法人),被告将会要求原告首先交付巨额保证金,以备原告败诉时给被告的律师费补偿。不仅如此,香港法律还不允许律师进行风险诉讼收费,即事后按工作成果收费,这意味着,内地投资者要想在香港打个官司,不准备好几百万休想动手。

  在与银行一年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没有能力在香港起诉的金亮决定采取集体维权的办法。2009年6月16日,他创办的Accumulator产品受害者联盟的维权网站“打折股票网(www.dzgp.net)”网站提前开通,希望借此号召更多的人起来共同维权,同时提醒更多外资银行的投资者注意外资银行的诈骗行为。“网站开通第一天,就有两位受害者与我联系,并有多位人士发来邮件表示关注此事,并愿意提供帮助。”

  2009年7月11日,“香港银行受害者联盟”在北京成立。来自广东、北京、上海、香港的5位Accumulator产品的投资者或投资代理人连续两天在一起开会研讨维权事宜,情绪激动的投资者将矛头指向包括汇丰、星展、恒生、荷兰、花旗等多家知名香港银行,指责这些银行的私人银行部门存在误导欺诈投资者的行为,导致投资者出现巨额亏损。

  随后,内地17家律师事务所共同起草了《为欺诈性非法销售海外金融产品之中国受害者维权的声明》,愿意为受害者提供帮助,新华网评论指出,这标志着中国法律界正式向销售“金融毒品”的香港银行宣战。

  不过在内地起诉面临一些不确定性。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峰表示,虽然银监会《银行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外资银行禁止在内地销售未经许可的金融产品”,但是并没有具体细则、程序。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董安生则表示,目前实践中非常可能碰到的问题是没法印证事实,“因为订约前的陈述有的时候是不规范的,它没有形成文字文件,也没有像样的录音,当事人在法庭上难以取证。”

  香港金管局出面,但投资者获赔希望渺茫

  银行的声明和态度让金亮很愤怒,但尚不足以让金亮绝望,因为还有金管局。金亮强调,在内地起诉与诉诸金管局调查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可以同时进行。不过由于他们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并不相同,在内地起诉需要各人自己安排。而诉诸金管局的调查,则是以联盟名义出现,显然更有力量,“我们现在已经有20多个人了。”

  此前香港金管局一直态度暧昧,但事情不久前有了转机,金亮找到了香港立法会议员陈鉴林。在陈鉴林议员陪同下,六名受害者代表一同赴香港金管局当面投诉,会谈进行了一个半小时。

  金管局助理总裁李令翔首先对他们的遭遇表示遗憾,称过去一年调动大批人手处理雷曼事件,以致处理他们的投诉时有阻滞,对此他表示歉意。李令翔同时称,会尽快在3个月内调查处理完联盟投诉个案,以确定有无表面证据支持进一步立案调查,若银行有违反《操守准则》不当销售行为,将对银行作出纪律处分。

  事实上,不仅是内地投资者在奔波寻求解决办法,据香港媒体报道,8月2日,有300多名买入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香港投资者也分别参加了当地的“苦主大会”,会上代表希望,能和“雷曼迷你债”的苦主一样与银行达成集体和解。

  据了解,7月初,香港监管部门与销售“雷曼迷你债券”的16家银行达成和解方案,约九成的“雷曼苦主”至少可获得60%的本金赔偿,赔偿总额达63亿港元。这显然点燃了不少人维权的希望,不过一些分析指出,他们面临的难度远比“雷曼迷你债券”大的多。“雷曼迷你债投资人数众多,造成了重大影响,所以监管部门会力促相关银行赔偿,而累积期权影响范围显然要小得多,而且银行认定受害投资者不堪诉讼,想要达成类似赔偿方案难度要大得多。”而如果证据不能支持“欺诈销售”等违规行为,受害者获得赔偿的可能性也不会很大。

  但金亮并不同意他们的影响范围小于雷曼迷你债的说法。“那个涉及金额才60多个亿,而我们这个加起来有数百亿,是他们的很多倍。”金亮称,内地投资者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香港银行的声誉势必受到严重挑战,内地这个未来最大的市场,香港银行还能占多少份额?

  记者手记

  除了声誉,银行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真是大大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身在香港的金亮6日在电话中向记者如此言道。显然,能把调子拔得这么高的,并非只是金亮以及其他来自内地的受害者,而是香港有责任感的媒体和关心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前途的人。“雷曼迷债风波未息,内地ccumulator(累计股票期权)苦主又杀到,本港银行信誉受严重挑战。”——8月1日,香港多家主流媒体即如此开启了有关内地富翁赴港维权的报道。

  自由市场的根基是诚信,合同和相关法律是保障诚信、保证公平交易的手段。但如果真如一些业内人士推测的,这些外资银行或者外资银行职员早就盘算了香港及内地所有的法律及监管漏洞,通过恶意误导销售、套取的方式陷这些内地富豪于破产境地,其信誉损毁是不言而喻的。可是信誉这东西,对银行来说难以变现,在短期利益面前,很难激发他们的重视,更别说那些工作个半年一年就可以拿一大笔钱离职的员工。

  那么,除了声誉,手握录音、合同等等有效武器的银行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这里唯一值得注意的恐怕只有:香港是否值得拿自由市场的声誉趟这道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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